授信常用口径词典
结论:报表上往往没有「有息债务」「土地财政」「担保圈」这种口头科目。能写进结论句的,是会计准则和年报格式准则里的项目;口头口径只能作为加总规则,并标成推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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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用这张表
- 先看「官方有没有这个科目」。没有,就不能假装年报里印了这个词。
- 加总规则一律标 [推断]:列出加了哪些报表项目、排除了什么、用的是合并还是母公司。
- 同一主体、同一时点,合并与母公司数字不得混加。([政策法规] 财会〔2014〕10号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——合并财务报表》)
条目:有息债务 · 租赁负债 · 合同负债 · 合同资产 · 受限货币资金 ·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· 借款费用资本化 · 对外担保 · 少数股东 · 土地财政 · 合并 vs 母公司
1. 有息债务 / 带息负债
官方有无此科目:无。 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格式列示的是短期借款、长期借款、应付债券、租赁负债、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项目,并不存在名为「有息债务」的行。([政策法规] 财会〔2019〕6号《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》)
建议的加总规则 [推断]: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借款 + 长期借款 + 应付债券 + 租赁负债 +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。是否再加「应付利息」或「其他流动负债」中带息部分,必须打开附注后单列,不要默认加进去。
典型误用:把全部其他应付款、合同负债、应付账款算进有息债务;只用母公司借款去和合并资产比;新租赁准则后漏掉租赁负债。
2. 租赁负债
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——租赁》(财会〔2018〕35号)后,承租人应确认租赁负债;其利息费用适用借款费用准则。([政策法规] 财政部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》第 12 点)
对照:资产负债表「租赁负债」及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」中重分类的租赁部分(见附注拆分)。
典型误用:把经营场所租金只当费用、不进债务;或把全部租赁负债与银行借款简单相加后,仍用旧的「经营租赁未入表」经验去看杠杆。
3. 合同负债(不要再叫「预收账款」充数)
合同负债是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、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。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。([政策法规] 财会〔2017〕22号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——收入》)
财政部年报工作通知强调: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新收入准则时,使用「合同负债」科目,不再使用「预收账款」及「递延收益」科目;对价中的增值税部分不应确认为合同负债。([政策法规] 财政部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》)
典型误用:把合同负债全部当成无息、可随意动用的现金;把增值税销项混进合同负债;跨期比较时用旧「预收账款」直接对接新「合同负债」而不读附注。
4. 合同资产 ≠ 应收账款
合同资产是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,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。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无条件收款权,应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。([政策法规] 同上,2021 年报工作通知;准则依据为 财会〔2017〕22号)
典型误用:把合同资产并进应收账款算周转天数;忽略合同资产减值;把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收款权当成已确定的银行可贷应收账款。
5. 货币资金 /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/ 使用受限
报表项目名称与现金流量表中的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」不必相等。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(保证金、冻结资金、专项账户等)通常在「货币资金」附注披露,计算可变现流动性时应单独扣减。这是附注阅读规则,不是另立官方科目。
列报格式见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中的「货币资金」行。([政策法规] 财会〔2019〕6号)
典型误用:用账面货币资金直接减有息债务得到「净现金」,却不扣保证金和冻结资金。
6.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
这是流动性重分类项目,不是新的融资品种。附注应拆出: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、应付债券、租赁负债等。看短债压力时,应把它与短期借款一并阅读,而不是只看「短期借款」一行。([政策法规] 财会〔2019〕6号)
典型误用:短期债务只用短期借款;或把一年内到期部分既计入长期借款又重复计入短债。
7. 借款费用资本化
借款费用应分别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;资本化期间的开始、暂停和停止时点须按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——借款费用》判断。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也适用该准则。([政策法规] 财政部 2022 年报工作通知第 12 点)
典型误用:用资本化后的财务费用去判断付息压力;在建工程大额资本化时,仍声称「利息负担很轻」。
8. 对外担保(含不含子公司,必须分开)
上市公司年报准则要求披露重大担保,并分别列示: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部对外担保(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)的发生额与期末余额,以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发生额与期末余额。([政策法规] 证监会公告〔2021〕15号《年报格式准则第2号》;使用时以证监会现行有效文本为准。)
「担保圈」不是法定科目。若要描述互保、连保,只能根据年报「重大担保」表中的担保对象名称做关系整理,并标 [推断],不能写成官方统计。
典型误用:把对子公司担保与对合并范围外担保加总后,说成「对外担保余额」;用担保余额直接当或有损失,而不看是否已有证据表明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(准则要求有此情形时应明确说明)。
9. 少数股东权益 / 少数股东损益
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情况;少数股东权益是合并报表概念,母公司报表没有对应行。([政策法规] 财会〔2014〕10号)
典型误用:用归母净利润去除以合并总资产;把少数股东权益当成可以随时分配给母公司债权人的缓冲。
10. 「土地财政」不是企业报表科目
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,不是某家公司利润表里的「土地财政」行。征收职责已划转税务部门,管理政策由财政部等部门文件规定。引用政府收入时,应使用财政/税务统计,并写清行政区与年度。([政策法规] 文号:财综〔2021〕19号,发布机关: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税务总局、人民银行;检索入口 财政部官网。)
若讨论的是企业:看存货(开发成本/开发产品)、投资性房地产、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,以及合同负债中与预售相关的部分。这与地方政府出让金收入是两套账。
典型误用:把城投公司的「存货」直接叫土地财政;用一省出让金增速去解释一家上市公司的预收/合同负债,而不核对是否同一口径、同一区域。
11. 合并报表 vs 母公司报表
合并财务报表是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报表;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,并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。([政策法规] 财会〔2014〕10号第二条、第四条、第二十一条)
| 问题 | 优先用哪套表 |
|---|---|
| 集团整体杠杆、对外债务 | 合并 |
| 母公司自身借款合同、担保能力 | 母公司 + 合并对照,不要只用一套 |
| 内部往来、对子公司担保 | 两套都看;担保还要读年报担保表 |
Agent 引用本词典时
- 优先引用
term_id(见 JSON 的id字段),不要把 [推断] 的加总说成「年报披露有息债务为××」。 - 写数字时,必须同时给出报表时点、合并/母公司、以及加总了哪些官方项目。
- 找不到附注拆分,就写待查,不要用行业「经验比例」填上。
来源列表
- 财政部,财会〔2017〕22号,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——收入》,https://www.mof.gov.cn/zcsjtsgb/gfxwj/201707/t20170705_3583546.htm
- 财政部,财会〔2014〕10号,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——合并财务报表》,http://www.mof.gov.cn/gp/xxgkml/hjs/201402/t20140220_2512607.htm
- 财政部,财会〔2019〕6号,《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》,https://www.mof.gov.cn/gkml/caizhengwengao/wg201901/wg201905/201909/t20190912_3385305.htm
- 财政部,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》,http://jsz.mof.gov.cn/zt2019/ysjg/zcfg/202204/t20220427_3806305.htm
- 财政部,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》,http://kjs.mof.gov.cn/gongzuotongzhi/202212/t20221223_3859776.htm
- 中国证监会,证监会公告〔2021〕15号,《年报格式准则第2号》,http://www.csrc.gov.cn/csrc/c101864/c6df1268b5b294448bdec7e010d880a01/content.shtml
- 财政部等,财综〔2021〕19号(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),检索入口 https://www.mof.gov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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